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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国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 点击数:

关于组织开展2025-2026学年国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2025-2026学年国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工作已启动,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奖学金评奖的相关文件

本次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参照《厦门大学国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二、参评对象和名额

本次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参评对象为学院2024级、2025级学生,具体评选比例和奖励金额为:

(一)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 5000 元/人

二等 3000 元/人

三等 1000 元/人

(二)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的奖励金额和评选比例为:

1.创新竞赛之星: 500 元/人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 5%

2.社会实践之星: 500 元/人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 5%

3.志愿服务之星: 500 元/人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 5%

4.社会工作之星: 500 元/人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 5%

5.文体活动之星: 500 元/人 不超过参评学生数的 5%

三、评审程序

(一)学院学生工作组发布评奖评优通知;

(二)辅导员接受学生个人书面申报;

(三)学院学生工作组审核、确定初评结果,报学院优秀学生评奖评优委员会审定;

(四)学院优秀学生评奖评优委员会确定评审结果并公示 3 个工作日;

(五)经学院优秀学生评奖评优委员会批准后,学院发文表彰;

(六)发放奖金与荣誉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参评人选应符合相应评审办法中规定的评选条件;

(二)优秀学生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不同等级的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荣誉称号最多可同时兼得两项。

(三)优秀学生奖学金与荣誉称号实行申请制。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提出申请,由于学生本人在申请过程中的疏漏造成其未获得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由学生本人负责。

(四)评奖所参考的课堂出勤率为2025-2026学年平均出勤率,个人参评事迹需为2025-2026学年内的事迹。

(五)凡在2025-2026学年至学院表彰文件发布前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处罚、处分的(包含已经存在违纪事实但之后受处罚、处分的),取消参评资格;

(六)凡是尚欠学费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荣誉称号的评选;

(七)在评奖过程中,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奖资格,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奖励表彰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学院将撤销其所得的奖学金或荣誉称号,追缴已发放的奖学金,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

五、评奖材料提交要求

(一)请各位同学务必于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如实填写《厦门大学国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并提供志愿服务工时、社会实践证明、实习时间证明、获奖证书、科研成果鉴定证明等材料,所有材料均在以下链接中登记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腾讯文档】国际学院2025-2026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报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09DakNpeUNwVXZw

(二)《厦门大学国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相关证明文件纸质版材料(申请表需本人签字)于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交给带生辅导员。

(三)带生辅导员将所带学生申报材料汇总后提交至学院学生工作组。


请申请者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报送材料,逾期恕不催报。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的不再催补,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国际学院学生工作组

2026年10月12日

 厦门大学国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申请表.doc 

厦门大学国际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选实施细则(2026最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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